关于征集2021年度第二批团体标准的通知
2021/10/28 14:03:31

各相关单位: 

    为推动雄安新区智能城市高质量建设,根据《雄安新区智能城市创新联合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(试行)》文件(详情见附件1),我会决定开展2021年度第二批团体标准征集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征集范围

1.智能交通类标准,包括数字化交通基础设施、交通感知网络和硬件设备、智能平台系统、出行信息服务、交通运输行业治理、面向数字交通的数据开放共享运营等方面的技术、产品、应用、功能相关标准。

 2.无人驾驶汽车类标准,包括智能载运工具/作业装备、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功能评测、智能网联汽车数据交互与应用等方面的技术、产品、应用、功能相关标准。 

3.物联网类标准,包括智慧家居、智能家电等方面的技术、产品、应用、功能相关标准。

4.互联网安全类标准,包括区块链安全方面的技术、产品、应用、功能相关标准。

二、征集条件

1.标准选题应填补现行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、地方标准的空白,或形成有效补充,或在要求上高于现行标准。

2.已具备标准编制基础,包括研究基础、团队和经费等。 

3.标准方向符合雄安新区智能城市现阶段建设需要,技术内容具有可靠性、先进性,具备实施应用的条件。

三、申报程序 

1.申请单位提交《雄安新区智能城市创新联合会团体标准项目建议书》(详情见附件2),纸质盖章材料2份,word格式文件电子版1份,若已有标准草案及其相关论证材料应一并报送。 

2.联合会根据申报情况,组织专家审查并给出立项的结论。经审查批准立项的团体标准项目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(http://www.ttbz.org.cn)和联合会公众号发布。

3.团体标准立项后,申请单位需按照《雄安新区智能城市创新联合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(试行)》(详情见附件1)开展研制工作。

4.2021年第二批项目申报截止至2021年11月25日。

5.材料报送:纸质版邮寄至河北省雄安新区容城县城乡管理服务中心北门 (以寄出时间为准),电子版发送至:chenkai@xaicif.org.cn。

联合会将积极推动雄安新区管委会和相关建设单位采信团体标准,作为项目采购和建设的重要技术依据。同时,将大力推荐参编单位申报各类奖项,最大程度发挥研究成果作用。

四、联系方式

联系人:陈凯

电   话:19801638588

邮   箱:chenkai@xaicif.org.cn

地   址:河北省雄安新区容城县城乡管理服务中心北门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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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1 关于印发《雄安新区智能城市创新联合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(试行)》的通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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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2 雄安新区智能城市创新联合会团体标准项目建议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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