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/2/23 16:45:44

关于征集2021年度第一批智能城市
团体标准的通知
各相关单位
为推动雄安新区智能城市高质量建设,根据《雄安新区智能城市创新联合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(试行)》文件,我会决定开展2021年度第一批团体标准征集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征集范围
1.智能基础设施和感知体系建设类标准,包括智能感知终端、通信网络、智能公共基础设施平台、城市数据管理等方面的技术、产品、应用。
2.智能化应用类标准,包括城市建设智能化应用、城市管理智能化应用、公共服务智能化应用等方面的技术、产品、应用。
3.网络信息安全类标准,包括数据安全、系统安全、密码技术等方面的技术、产品、应用。
二、征集条件
1.标准选题应填补现行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、地方标准的空白,或形成有效补充,或在要求上高于现行标准。
2.已具备标准编制基础,包括研究基础、团队和经费等。
3.标准方向符合雄安新区智能城市现阶段建设需要,技术内容具有可靠性、先进性,具备实施应用的条件。
三、申报程序
1.申请单位提交《雄安新区智能城市创新联合会团体标准项目建议书》,纸质盖章材料2份,word格式文件电子版1份(电子文件命名格式:单位名称-标准名称-团体标准项目建议书),若已有标准草案及其相关论证材料应一并报送。
2.联合会根据申报情况,组织专家审查并给出立项的结论。经审查批准立项的团体标准项目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(http://www.ttbz.org.cn)和联合会公众号发布。
3.团体标准立项后,申请单位需按照《雄安新区智能城市创新联合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(试行)》开展研制工作。
4.2021年第一批项目申报截止至2021年1月21日。
5.文件递交:纸质版文件邮寄至雄安新区城乡管理服务中心北门,以寄出时间为准;电子版文件邮件发送至standards@xaicif.org.cn。
联合会将积极推动新区管委会和相关建设单位采信团体标准,作为项目采购和建设的重要技术依据。同时,将大力推荐参编单位申报各类奖项,最大程度发挥研究成果作用。
附件:雄安新区智能城市创新联合会智能城市团体标准项目建议书.docx
雄安新区智能城市创新联合会
2020年12月21日